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權及業務執行重點
本公司經 2023年 5 月 9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蘇鈺雅為公司治理主管,其適格條件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規定,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職權範圍包括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2025 年度業務執行重點如下:
1. 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法遵事宜。
2. 擬訂董事會議程於 7 日前通知董事,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並於會後 20 日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
3. 獨立董事如有與內部稽核主管或簽證會計師會面瞭解公司財務業務之需要時,協助安排相關會議。
4. 協助提供董事執行職務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
5. 檢視獨立董事任職期間其適任資格,並向董事會報告檢查結果。
6. 2025年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2025/08/08
2025/08-08
2025/03/20~21
課程日期
課程名稱
主辦單位
時數
總時數
董監事重要之民刑事責任與案例研討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3
3
資訊揭露不實之法律責任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3
3
上市櫃公司永續揭露實作研習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9
9